据齐鲁晚报报道,济南市城管局在9月初发起了一次废旧电池回收及市民讲堂活动,使人们重新认识废旧电池回收活动的意义,部分企业在活动中现场回收废旧干电池和二次电池。
9月9日上午9时,活动在济南市城管局举行,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教授免费为市民讲解了电池构造及制造原理,环保部门也积极参与,而在此前,市环保部门是不倾向回收废旧电池的。
经查网上资料,济南市环保局在2010年一次接受党报记者采访时侧重谈到不必回收干电池的问题,当时的市环保局负责人强调,2008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不再将一次性废旧电池列入危险废物名录。
不过,事后来看,这种表述有失偏颇,事实上对于一次电池中的扣式电池还是应该回收的,这些扣式电池又可以分为碱性锌锰电池,锂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包括AG电池),这三类电池多为含汞电池,主要用于电子产品如钟表、仪器及电子玩具等,我国规定每克钮扣电池的含汞量应不大于20毫克。
除了钮扣电池,铅酸电池和镍镉电池也是污染体,不过不是市民的日常消费品,所以市场流通少,铅酸电池多被维修点回收,而镍镉电池逐渐被镍氢电池取代,后来,镍氢电池的市场份额又逐渐被锂电池所蚕食。
这次环保部门也参与到废旧电池回收活动看来是对废旧电池回收态度的一个转变,这与一次性干电池逐渐被更高性能电池代替有一定关系,比如手机电池、镍氢电池是可回收利用的电池,碳性电池和碱性电池如果回收利用条件具备的话,也还是有再次利用价值的,比如其中的锌、铜金属等。
济南市城管局决定把废旧电池回收作为一个长期的活动坚持下去,并制定了一些措施:1、与社会爱心企业联系,多方制作设置一批废旧电池回收箱,2、在全市招募城管志工,专门进入社区、机关和校园开展“废旧电池”志愿服务,3、将每月第一周的周日定为“废旧电池回收日”,城管局直接受理市民积攒的废旧电池。